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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药剂师人员公告

  • 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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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药剂师人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东海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药剂师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药剂师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55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由东海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参照东海县人民医院编外C类人员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人民医院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1年 4月7日—2021年4月13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现场报名地点、现场确认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下载《东海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毕发送至电子邮箱dhxyyrs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XXX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需提供代报人身份证明。

2.现场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4.招聘部门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5.电子邮件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13日。

6.现场报名及现场确认地点:东海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六楼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

1.《东海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除审查意见以外的空格均须填写,无相关信息的填“无”,在“报考人(签名)”处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在一页)。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顺序由低到高排列)。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县域内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上材料审核后原件退还。

(四)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东海县人民医院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东海县人民医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六)领取准考证书

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缴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04月15日上午(08:00-12:00)至东海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六楼人力资源部领准考证书(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代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考生身份证原件及缴费凭证。

五、考试

应聘人员在考核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成绩计算及公布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为100分,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将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东海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三)考核时间、考核地点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

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核。

六、考察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体检。体检由东海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人民医院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录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入职手续,与其签订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录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录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东海县医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东海县医院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政策咨询、考务电话:0518-80303888

监督举报电话:0518-80305555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东海县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药剂师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东海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东海县人民医院

                                 2021年04月07日